中央民族大学文学院2026年 “英才计划”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简章

编辑:青措卓玛 时间:2025-12-12 点击数: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现开展2026“英才计划”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专业

我院学术学位博士招生专业均可招收“英才计划”硕博连读研究生。

二、选拔对象

全日制非定向的学术学位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

三、申请条件

(一)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二)已完成的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均不低于80分,其他课程成绩均不低于70分。对于掌握少数民族语言,有志于从事冷门绝学、民族古籍文献研究或科研能力突出的申请人可适当降低成绩要求。

(三)遵守学术道德,具备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

(四)至少有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非申请人的硕士培养导师)做出书面推荐。

(五)学院加强对申请人学业水平、综合能力与素质的考察与推荐。硕博连读申报的博士专业一般应与硕士就读专业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对于跨学位类型、跨一级学科的申请人,要具备跨学科的潜力和科研能力。

(六)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七)至少提交1篇代表性专业学术论文。

四、招生程序和时间安排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按照我校2026年“英才计划”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报名时间、报名网址、报名程序及缴费等按照中央民族大学2026年“英才计划”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简章有关要求执行。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还报名费。

(一)网上报名须提交的电子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中的博士报名表(从网上报名系统直接下载打印);

2)《中央民族大学2026“英才计划”硕博连读申请表》;

3)专家推荐信2份;

4)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学校研究生院公章,可使用新研究生系统成绩单彩打);

5)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重要的获奖证书、课题结项证书扫描件以及其他可以体现申请人科研能力的材料;

6)跨学位类型、跨一级学科的申报人须提供跨学位类型、跨一级学科申报的缘由及攻读博士学位的基础与潜力说明(无模板,申请者自行说明)。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申请人按照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进行报名,考试类别填写:硕博连读,报考类别:非定向。报名时可填报2位本专业(研究方向)的意向导师,但不按照意向导师进行排名和拟录取。

2)申请人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我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和学院公布的硕博连读招生通知,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在任何阶段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报名时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身份证件及学历、学位证书上的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因信息不一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材料审核。学院对申请人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合格可进入综合考核。

(四)综合考核。2026年1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考核由学院负责组织,对学生的政治思想表现、专业知识、学术素养、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进行考核,重点考查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潜力和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对于跨学位类型、跨一级学科的申请人,综合考核时间不得少于40分钟。

(五)公示录取。按照教育部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对符合录取条件的申请人依据最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等分专业(研究方向)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

五、报考说明

(一)“英才计划”硕博连读招生报考阶段只报专业(研究方向),报名时填报的导师仅为意向导师,不按照意向导师进行排名和拟录取。后续由学院根据申请人导师志愿和学科需要,确定导师。

(二)“英才计划”硕博连读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能申请。

(三)“英才计划”硕博连读招生人数占用学院普通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研究方向)普通计划招生总数的50%

六、学制及培养

(一)基本学制为6年(从硕士研究生阶段开始计算),最长学习年限按照《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二)硕士研究生阶段的第5学期进行资格考核,资格考核“合格”者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达到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和博士学位授予标准后,方可毕业,授予博士学位。若资格考核“不合格”,考核小组认为可完成硕士研究生学位学习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由培养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继续按照原硕士阶段专业进行培养,达到硕士研究生毕业要求和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后,方可毕业,授予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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